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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湖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23发布时间:2014年4月24日 齐齐哈尔资深律师  


    根据湖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度统计数据,现公布2007年度湖北省人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数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03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3419元
    具体数据对比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03元(2006年为8786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3419.35元(2006年为30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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