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

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由谁承担?

123发布时间:2014年7月30日 齐齐哈尔资深律师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All Right Reserved 齐齐哈尔资深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845650768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