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超速行驶影响员的视觉。人的视觉是受大脑直接支配的动感器官,它不具备机械的稳定性。因此,在行驶中,驾驶员的视野、动视力、周边视力都随着车速的变化而变化。通过交通管理者无数次测试,可得出这样一些数字结论:时速在40公里时,驾驶员可以观察到左右90到100度范围内的物体;时速为105公里时,就只能观察到40度内的物体了。时速在40公里时,一般驾驶员可看清前方200米以内的物体;时事为100公里时,就只能看清160米以内的物体了。因此,超速行驶,使驾驶员的视野变窄,视力减弱,对前方、左右突然出现的险情,难以及时、准确、妥善地进行处理,很容易引发。
二是超速行驶使车辆制动非安全期延长。车辆的制动距离主要受行车的速度制约。经测试证明:在同等条件下,时速分别在40公里和60公里时,同样的距离物体25米处采取紧急措施,制动安全期,时速40公里为21.6米,而时速60公里则为39.1米。也就是说,时速40公里时,距离物体21.6米以外是安全区,而时速60公里时,距离物体39.1米以外才是安全区。
三是超速行驶影响车辆操作的稳定性。超速行驶会使车辆操作稳定性恶化,特别是在弯道外行驶,由于离心力的作用,容易使车辆向回转中心外侧滑或倾斜。通过测算证明,在同等条件下,车速提高一倍,其离心力就会增大三倍。过大的离心力会使车辆变得极难驾驶甚至失控。因此,如果在路面附着系数较小的道路上行驶,就可能侧滑,撞车、撞岩或撞路边物体;如果在路面附着系数较大的道路上行驶,就可能造成翻车等交通事故。
四是超速行驶会增加道路上的交织点和冲突点。因为超速行驶,造成超车的机会就会增多,每次超车,都必须提高车速进行高速交会;被超者则需减速让行,这就增加了道路上的交织点和冲突点,从而就必然要增多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五是超速行驶会造成驾驶员心理紧张,采取措施失当。驾驶员在超速行驶中,如果遇到突然意外的情况,心理就会产生极度紧张情绪,手足失措。慌乱之中,根本无暇冷静思考、准确判断,采取紧急措施往往是顾此失彼,交通事故在慌乱的瞬间就发生了。
六是超速行驶会使车辆增加惯性。超速行驶会使车辆的惯性加大,尤其在下坡道路上行驶,随着车辆自身惯性的加大,使本来就超速的车辆急剧加速。这时,车辆的制动难度系数就会增大,刹车毂和刹车盆之间的摩擦系数也同时会增大,这样会自然导致刹车系统的加热、打滑,甚至失灵,造成失控的车辆像脱缰的野马肆意横行,最后,必然是一场场惨不忍睹的车毁人亡。
“十次肇事九次快”,就是人们从无数次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得出的结论,因此,这里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超速行驶。超速,将拉近死亡的距离,这个警钟必须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