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祥祥与其父一起到北京凤河营天地情缘餐厅就餐,由于当天下雪餐厅地面湿滑,祥祥在餐厅行走时滑倒打翻煤炉上的汤锅被开水严重烫伤全身多处。后双方因为赔偿责任分配问题协商不成诉至法院,今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祥祥今天只有11岁,根据其法定代理人的描述,祥祥与父亲李某到北京凤河营天地情缘餐厅就餐。由于下雪导致餐厅地面非常湿滑,但餐厅对此未采取任何地面防滑措施及警示标志。同时,餐厅还将煤炉放置在行人过道旁边,并且未采取任何隔离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造成安全隐患,致使祥祥在正常行走时因回应餐厅服务人员的召唤而滑倒打翻煤炉上的汤锅被开水严重烫伤全身多处。祥祥当即被送往北京丰台右安门医院进行治疗,由于伤势严重,祥祥被立即收治住院并于烧伤科重症护理, 后祥祥再次接受自体取皮移植术。祥祥的父亲称餐厅负责人付某在支付原告7700元后,就不再负担原告因伤所发生的费用。祥祥的父亲认为由于付某的过错给其家庭带来经济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故起诉要求付某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4万余元。
付某辩称:事发当日,一早就让服务员将餐厅门口及餐厅地面清扫干净,以防来就餐的客人摔倒;餐厅的煤炉放在餐厅的操作间内,并非祥祥父亲所述放置在行人过道旁,不存在安全隐患。付某认为祥祥被烫伤完全是因为自己的过失及其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造成的,自己对此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