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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资质恢复(三级及三级以下)

123发布时间:2014年1月24日 齐齐哈尔资深律师  

(一)办理依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0〕建设部令第77号)

 

(二)应提交的资料

 




























































编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1


恢复申请报告


原件


2


建设用地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转名、加名及建设用地延期批文、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3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原件,一式两份


4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5


企业章程(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合作合同及外经贸部门的批准文件)


同上


6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提供)


同上


7


8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验资证明


同上


8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同上


9


按三级以上资质条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


同上


10


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同上


11


可行性研究报告


同上


12


总投资20%的资金证明


同上



13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三)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四)办理处室:房地产开发建设处

 

(五)收费标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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