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动态
房产法规
刑事法规
刑事案例
合同诉讼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开发评估
刑事动态
房产法规
刑事法规
刑事案例
合同诉讼
业主维权
合同法规
合同订立
合同知识
开发评估
事故处理
交通肇事
交通法规
文章详细
二手房的买卖是否必须进行评估?
123发布时间:
2017年9月1日
齐齐哈尔资深律师
如果该二手房为房改房或经济适用房,则对于买方来说要补交相当于成交价款3%(通州为1%)的土地出让金,此时如果买卖双方所约定的成交价款过低,则房屋交易管理部门有权要求进行房屋价值评估。如果二手房为商品房转手,则不存在一定要进行评估的做法。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 拆迁评估人员需要什么资质
2.房地产开发合同应该怎样写 投资风险评价的概念和标准是什么
3.拆迁评估人员需要什么资质 计算机软件侵权评估报告范本
4.房产评估师的法律规范 诉讼中涉房屋评估需提供哪些材料
5.房屋拆迁怎么判断房屋评估是否合理 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从哪些方面来进行评估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齐齐哈尔资深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5845650768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