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美律师,齐齐哈尔资深律师,现执业于黑龙江北盛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核心内容:物管在小区贴通告,直指业主委员会未将收益用于小区服务,业主委员会深感名誉受损,于是将物管告上法庭。但法院则认为,业主委员会并不享有名誉权,于是驳回起诉。在本文中,的将为您详解有关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及名誉权相关问题。
一、案例回顾:业委会告名誉侵权被驳回
2012 年4月, 荔湾区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小区电梯间张贴《关于本次上门与业主沟通及问卷调查结果通告》,该《通告》共在小区张贴311份,指出小区业主委员会未将收益直接用于小区服务当中。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的名誉权,于是向法院起诉。
荔湾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按照《民法通则》,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而业主委员会并不属于法人组织,不享有名誉权,于是裁定驳回起诉。
二、法官分析:业委会特定情况才能起诉
该案一审法官表示,作为法人,应依法成立,并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民事,有一定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活动场所。而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民事,也没有财产和经费,虽然业主委员会有权审定如维修基金的使用的职权,但是维修基金是专款专用,其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并不是业主委员会的财产或经费。
尽管业主委员会需到当地行政部门备案,但仍不属于法人,而应属于;其他组织;,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黄耀升认为,业主委员会在一定条件下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就物业管理有关的、涉及全体业主公共利益的事宜,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与物业无关的,个别或部分业主的事宜,业主委员会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律师提醒:名誉受损需从客观取证
作为享有名誉权的个人或法人,一旦名誉权受到损害,需通过何种途径去举证特约律师表示,名誉权受到侵害主要体现为对个人或法人的社会评价的降低,作为受害者,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而要证实社会评价降低,主要是从侵权人的客观行为来判断。比如某人在网络上泄露个人隐私,或捏造他人是小三,导致网友漫骂。作为受害者,可以依据这些外在表现作为客观证据来证实社会评价降低。此外,作为受害者,比如个人,在收集证人证言时,可以采取在小区走访,收集邻里街坊因侵权人的行为而对个人的评价的影响,并请公证员公证。
住宅小区都会有物业公司在管理,一些人会觉得物业公司非常的不好,并没有好好的管理,反而有影响到小区业主的情况。面对物业公司侵权的问题,不少小区业主都很不满意,那么,可以到12315投诉物业吗听听的说法。
可以到12315投诉物业吗
物业公司的直接管理部门是其所在地的县区城市建设局物业科,可以投诉到这个部门。
发生物业纠纷,业主应该怎么办
一、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二、由第三人调解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三、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发生纠纷后,根据我国《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四、投诉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五、提起诉讼
业主通过以上四种方式仍无法解决纠纷时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们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六、更换物业公司
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按照我国目前的购房程序看,购房人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同时在使用统一印发使用的格式房产买卖合同时,会有买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卖方或买方的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的条款。因此,购房者须受到开发商为其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并接受其物业管理服务。因此在实践中,许多物业管理公司通常以此为由,主张业主无权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广大业主有权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但是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作为小区的真正主人,广大业主有权重新选择物业管理公司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小区业主可以审查物业管理费用情况吗
这要看小区物业管理费的形式。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的形式约定物业管理费用。;也就是说,物业管理费有两种存在形式。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的物业服务费用,赢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部分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节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实行包干制的,物业公司每年公布一次收支情况,业主大会主要考核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没有审计权利。但是实行酬金制的,五月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12315可以投诉物业吗小区业主如对物业公司不满意的时候,可以阻止一个小区委员会,对小区的物业公司起到牵制的作用,也可以有权利更换物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