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美律师,齐齐哈尔资深律师,现执业于黑龙江北盛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一个小区里面是有着相当庞大数量的业主的,这些业主一般会自行的建立相应的业主委员会,通过建立这个业主委员会来维护他们的权益。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开发商签字是否是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法定程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不需要开发商签字的。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1、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5、业主委员会成立选举办法: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6、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会议程序、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事项。。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开发商签字是否是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法定程序的全部内容。业主委员会的建立是小区物主的一个权力,所以是不需要开发商的签字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一般来说小区内都会设有业主委员会,如果小区内要成立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向物业反映问题以及进行维权的,那么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谁来出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业主委员会选票;
业主代表选票;
业主授权委托书;
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公约;
其他相关资料。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法律关系和经济关系。
从法律关系上讲,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是委托者与受委托者、聘用与受聘的关系。在法律上,业主委员会有委托与不委托,聘用或不聘用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托,受聘或拒聘的权利,两者是平等的。
从经济关系上讲,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是有偿的,在提供一定的服务的同时,也应获得相应的报酬;同样,业主在得到服务后,也应付出相应的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委员会和广大业主负责,并接受监督;而业主委员会及广大业主应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工作,并交纳各项费用。双方在经济关系上也是平等的。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具体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综上,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程序包括提出申请、成立筹备小组、开展前期的准备工作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