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动态
房产法规
刑事法规
刑事案例
合同诉讼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业主维权
刑事动态
房产法规
刑事法规
刑事案例
合同诉讼
业主维权
合同法规
合同订立
合同知识
开发评估
事故处理
交通肇事
交通法规
文章详细
开发商什么时候给业主办房产证
123发布时间:
2015年7月23日
齐齐哈尔资深律师
开发商什么时候给业主办房产证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商品房买卖双方未约定办证期限,开发商应在以下期限内履行办证义务:(1)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居住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对抗所有权 详解业主委员会其他相关机构的联系
2.业主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业主投诉怎么维权
3.业主委员会成立要办理的登记手续: 业主大会的职责
4.开发商签字是否是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法定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5.业主委员会的名誉权问题 业主能打12315投诉物业吗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齐齐哈尔资深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5845650768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