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滥施淫威,多次殴打、体罚或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同监被监管人员。近日,正在监狱服刑的被告人向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与未执行完毕的有期徒刑七个月零四日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
被告人向某系攸县人。2009年3月10日因犯聚众斗殴罪被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其到监狱服刑之前一直羁押在攸县看守所。就在看守所期间,被告人向某称起了霸王,大施淫威。从2009年3月至5月,被告人向某在看守所中随意殴打、体罚五名同监管人员,还指使他人殴打、体罚一名同监管人员。不久,被告人向某被送到监狱服刑。然而,就在其刑期不到一年的时候,被告人向某被曾遭其殴打、体罚过的原同监管人员举报。
法院认为,被告人向某在羁押期间,多次随意殴打、体罚或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同监被监管人员,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向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向某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又犯新罪,应当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