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万宁市兴隆一酒吧发生一起命案,嫌犯为躲避警方追捕,凭着自己野外生存技能逃进深山。南京律师赵刚认为,一时逃脱成功并不代表就能摆脱法律的制裁。
嫌犯指认现场为尽快抓捕嫌犯,万宁市公安局局长张兆腾、副局长叶国彪及刑警队民警放弃“中秋、国庆”双节的休假,一方面昼夜兼程走访了万宁、陵水、保亭、琼中4市县偏远山区进行追捕围堵、在全省港口、码头布下天罗地网。一方面真情发动案犯家属做案犯投案自首的思想工作,终于在15天内破获了影响恶劣的万宁兴隆 “2012.9.27”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酒吧发生命案,民警埋伏擒获案犯同伙9月27日晚上,万宁市公安局河东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看到酒吧里一青年男子倒在地上,肚子里的肠子正往外流,张着嘴巴但已不能说话。
随后万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民警也赶到现场,就在此时,正有人拨打凶手逃离现场时掉落的手机,询问凶手的摩托车是否还在酒吧前,民警假装成酒吧的工作人员称摩托车还在,拨打手机的男子称想到现场取摩托车,民警为了弄清行凶男子的身份,一口答应。
然后,民警埋伏在酒吧附近,不久,两名男子到案发现场酒吧前欲取摩托车,民警冲上去将两名男子控制住后带回派出所审查。据被带回派出所的两名男子交代,行凶的男子是万宁市长丰镇大州村委会王某成。
嫌犯逃进深山,万宁警方布下天罗地网案件发生后,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张兆腾高度重视,当夜就带领副局长叶国彪和刑警队技术人员赶到了案发现场,召开会议、成立“2012.9.27”案专案组,听取刑警队员的汇报,做好案件侦破工作和案犯的追捕工作同时报省公安厅,要求在各大码头、机场布控。主管刑侦副局长叶国彪和刑侦大队梁能大队长带领刑警队员们放弃了双节的休假,夜以继日地分赴到陵水、保亭、琼中偏远山区,协调布控做好案犯的追逃工作。
9月8日,万宁警方接到内线消息,犯罪嫌疑人王某成出现在琼中和平镇长申岭后,专案组民警又连夜赶赴该山岭,叶国彪副局长亲自带领队员们发动当地居民摸黑在山岭上追寻搜山,但狡猾的案犯已经逃之夭夭。
经分析了解,该犯罪嫌疑人王某成曾经2次因盗窃罪入狱,一次是1999年被判一年半,在万宁市看守所服刑;一次是2000年被判10年多,在户口三江监狱服刑。2007年案犯刚出狱,至今还未娶妻,单身一人,出狱后就是靠搞些建筑零工过日子,此人平日生长在山区,习惯山区野外生存,可以没有外界的任何支持,生活几个月,要想短时间抓获谈何容易。
诚心打动案犯家属 嫌犯下山投案自首万宁警方马上调整思路,在追捕的同时将重心转向做犯罪家属亲戚朋友思想工作,要求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叶国彪每天坚持到犯罪嫌疑人的家中,和犯罪嫌疑人的父母兄弟做过细的思想工作,每天让村委会干部及时跟踪其家属的情况,发动嫌犯的父母亲写劝儿子投案自首的亲笔信,写上投案联系电话,在嫌犯有可能出现的橡胶园和山寮( liáo)中分发。
嫌犯在山寮里发现了自己父母兄弟的亲笔信,泪流满面,但一时还是在思想上接受不了,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在坚持了15天之后,嫌犯王某成终于同意投案自首。在大洲村委会书记、主任王廷宇及其家人的带领下到刑警队投案自首。
自此,“2012.9.27”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终于成功告破,刑警们的脸上终于露出往日的笑脸。
案发只因争执“中日钓鱼岛开战”谁输赢?
犯罪嫌疑人王某成、外号“亚弟”。男、黎族,1976年7月3日出生,现年36岁,未婚,万宁市长丰镇大洲村委会大洲村人9月27日晚9时,王某成和同村朋友吉某文合乘一部摩托车到兴隆某酒吧喝酒,到晚上11时左右,吉某文的朋友来电叫他到“来一杯”酒吧喝酒,王某成就和朋友吉某文又一起开摩托车到“来一杯”酒吧。
在灯红酒绿、人头攒动、慢摇节拍的酒吧中,他们看到在酒吧靠边一角的方桌上坐着牛漏大洲村的7、8个青年仔正在喝酒,王某成和吉某文也就坐下来一起痛饮,刚坐下来不久王某成便听到邻座的符某明(外号:小侬)正在和谈论中国和日本如果在钓鱼岛问题上开战谁会输赢的问题,当时符某明坚称日本人会赢,王某成见到谈此话题也马上加入争辩,王某成也坚称中国会赢,就因此事双方争辩不休。
大约争辩了一分多钟,王某成和符某明越争越烈,符某明生气了就随手拿起一个啤酒空瓶砸在王某成的脸上,没有如何准备的王某成被咂倒在地上,左侧眼柱处破裂鲜血直流,而此时符某明的几个朋友也冲上来准备再打他,王某成看到对方人多势众,随手在地上拿起一个啤酒瓶往外逃跑,符某明仍然不肯罢手继续追打王某成,逃跑中王某成看到符某明追赶,就把酒瓶底部砸破,剩下的半截啤酒瓶砸向冲上来的符某明的腹部,当场肠子往外露,鲜血直流。经万宁市人民医院抢救不效,年仅25岁的符某明不治身亡。
偷木瓜吃野菜,嫌犯15天逃命路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成将酒瓶扔掉,逃出酒吧往兴隆钓鱼台酒店方向逃跑,当夜从钓鱼台酒店的鱼塘边一直跑上钓鱼台酒店的后山上躲藏,在山上过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八点,犯罪嫌疑人王某成从山上下来乘中巴车到万城中西医结合医院治疗伤口,出来后看到医院门口处张贴的协查公告后,他才知道符某明已经死亡。心里非常害怕被警方抓到,立即乘车回兴隆,从小路跑到大洲村后面的山上藏匿。
在山上,他在橡胶园里捡到一套割胶服晾晒后穿上,把杀人时的那套衣服扔掉饿了,用割胶用的胶杯煮野菜来吃,不敢下村,傍晚时分跑到村边的田地里偷木瓜吃,晚上也只能睡在草堆里,日子着实难熬。一天在大洲的后山上发现了自己父母兄弟的亲笔信后,终于确定了下山投案自首。
南京律师赵刚表示,本案件是一桩典型的民转刑案件,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成和死者是朋友关系,两人经常在一起,可是因为喝酒后失去理性的控制后,就一瞬间发生杀人案件,使两个家庭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奉劝各位年前,喝酒误事,请要时刻保持理智,事情发生后悔之晚矣。